115年第23屆浯島文學獎徵文比賽活動

第23屆「浯島文學獎」規劃期程簡述如下: (一)收件時間:1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。

(二)評審時間:7-9月,採三階段評審。

(三)公布階段:9-10月。

(四)頒獎日期:10-11月擇日辦理。

參選資格:不限國籍、種族,但撰寫文字必須以中文正體、正楷創作為限。

徵選主題不設限,惟作品內容需涉及金門元素,舉凡人、史、事、物、時空背景等,內容至少達全文四分之一以上篇幅。

至於創作元素實際評量,由評審委員列入評審考量。

此次徵文類別如下: 一、短篇小說組:字數8千字至1萬2千字(含標點符號)。

二、散文創作組:字數3千字至5千字(含標點符號)。

三、新詩組:20行至40行(不含標題)。

四、報導文學組:字數4千字至8千字(含標點符號)。

獎勵辦法如下:一、短篇小說組: 首獎1名,新臺幣15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。

優等獎2名,每名新臺幣8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。

佳作獎2名,每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。

二、散文創作組: 首獎1名,新臺幣10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。

優等獎2名,每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。

佳作獎2名,每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。

三、新詩組: 首獎1名,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。

優等獎2名,每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。

佳作獎2名,每名新臺幣2萬元獎金。

四、報導文學組: 首獎:1名,新臺幣10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。

優等獎1名,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。

佳作獎1名,每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。

金門縣文化局歡迎全球對文學有興趣的人士共襄盛舉,如欲報名參加者,請於金門縣文化局網站下載送件表與同意書各一份,連同作品六份(以A4紙張電腦打字列印),並使用附件三信封封面,於信封上勾選應徵類別及填寫相關資訊,最後將以上資料以「掛號」方式郵寄至「893016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金門縣文化局 收」,並將稿件電子檔傳遞至電子信箱(kinmenccc@gmail.com),以上資料如有不全者,恕不受理,聯絡電話:(082)323169#611圖書資訊科陳小姐。